< img height="1" width="1" style="display:none" src="https://www.facebook.com/tr?id=198273627955264&ev=PageView&noscript=1" />
購物車中没有貨品,快去選購啦!
文檔幫助中心
文章分類列表

貨物運輸保險

系統分類 > 幫助中心 > 服務條款 > 貨物運輸保險

為更好地保障客戶權益,本平台現時推出「貨物運輸保險」以保障被保險人和客戶的權益。

 

1.定義

1.1.平台:Lite Mall(https://litemall.hk)

1.2.我司:航通超智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持有平台)

1.3.被保險人:入駐平台的企業商家

1.4.本保險:貨物運輸保險

1.5.保險人:本保險的承保公司

1.6.本保險由我司全權負責保單出單及管理事宜,相關費用亦由我司承擔(非經系統出具的特別保單除外)。如被保險人不希望參與該保險計劃,請通過書面形式(email或信件)通知我司。

1.7.每一危險單位:某一運輸工具在一次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次保險事故所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

 

2.基本內容

2.1.受保產品:经本平台線上付款購買的全新普通貨物(特殊貨物類別請見7)

2.2.運輸範圍: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域內

2.3.保額:平臺上產品下單時的應付總額

2.4.免賠額(率):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保額的10%

2.5.運輸工具:快遞,香港境內物流

2.6.承保範圍:僅承保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貨物丟失和失蹤。

2.7.運輸方式:公路運輸,郵包/快遞;普通集裝箱/全封閉式貨車,郵包(運輸方式只限物流公司;散兵不在受保範圍內)

2.8.包裝方式:香港地區或行業標準包裝,如無香港地區或行業標準,則採用通用的足以保護標的物運輸安全的包裝。

2.9.每一危險單位是指:某一運輸工具在一次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次保險事故所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

2.10.每一危險單位最高限額:港幣10萬元

2.11.當每一危險單位的保額超過該金額時,被保險人應於貨物起運前至少3個工作日向平台申請單獨辦理投保手續,根據三方另行達成的保險條件,由保險人單獨出具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根據實際保單情況,我司可能會向被保險人收取額外費用),否則被保險人產品不予承保且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3.責任範圍

3.1.本保險不承保外包裝完好情況下受保產品的任何損失。

3.2.本保險不承保因為破包導致的部分損失。僅承保因保險事故導致的受保產品的丟失和失蹤。

3.3.被保險人保證受保產品被盜竊或被搶劫的理賠必須提供當地警方的立案證明。

3.4.被保險人保證任何時候(保單訂立前和訂立後、保險事故發生前和發生後)都沒有且將來也不會以任何形式放棄對任何一方的任何抗辯或請求賠償的權利,或向任何一方披露本保險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否則,由於被保險人違反該約定,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償權的,保險人在不能行使代位追償權的範圍內,不承擔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已經賠償的,被保險人應予返還。

 

4.投保出單手續:

4.1.平台訂單確認後,我司會根據訂單內容通過保險人的投保系統出單,除非被保險人通過email或寄信提出正式要求,我司不會針對每張訂單發出對應的投保保單憑證。對每一危險單位的保額不超過上述每一危險單位最高限額中約定的金額,且受保產品、運輸方式、包裝方式、起運地及目的地等均符合本協議規定的範圍。

4.2.如遇以下情況之一,不再適用上述第4.1.款約定的投保出單方式,我司亦不會另行聯繫被保險人。如有投保需求,被保險人須於貨物起運前至少3個工作日單獨聯繫我司進行投保確認,三方另行達成保險條件,由保險人單獨出具保險單或批單方可承保,相關費用可能需要由被保險人自付,我司會在確認投保前將相關費用列明:

4.2.1.協議“受保產品”項規定的承保貨物之外的特殊類別貨物。

4.2.2.協議規定的承保運輸工具、運輸方式、包裝方式、運輸範圍之外的運輸。

4.2.3.超過本協議“每一危險單位最高限額”項規定的每一危險單位的保額限額的。

4.2.4.本協議“運輸範圍”項規定的起運地、目的地或途經地區涉及戰爭風險的國家或地區,需加保戰爭險、罷工險的。

4.2.5.對於已出具保單的批改。

4.3.對於涉及以上情形之一或本協議未明確可予承保的貨物運輸,即使我司已經通過出單系統出具保單,保險人仍可能要求按照上述約定在出單系統外單獨書面投保並與商機及我司另行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即使包含在了保險人的出單系統生成的保單或保險憑證中,該保單或保險憑證也不生效,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並對於由此給被保險人造成的任何損失、責任或費用,我司不負責任何賠償。

4.4.被保險人須如實在平台錄入貨物情況,如發現投保專案及信息有任何錯誤或遺漏或風險因素提高,應及時通知我司申請批改。保險人針對上述信息有權決定是否承保,或增加保費或解除保險合同(如有保費增加,我司會向被保險人收取增加的費用)。我司及保險人對保單確認並批改前發生的事故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4.5.但有關上述申報如果發生不屬於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遺漏、錯誤以及遲延,在被保險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上述情況時24小時內通知我司或者保險公司,則以此為條件,本保險仍然有效。否則,保險人對該部分貨物運輸不承擔保險責任。

4.6.有關申報投保,被保險人可聯繫平台客服帳號進行諮詢或者了解業務詳情:cs@litemall.hk

 

5.保險責任:

5.1.保險責任具體按照本協議及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和所附保險條款的約定執行。我司按照後台實際出單數據使用保險公司出單系統或根據保險公司授權所出具的保險單、保險憑證與本協議的約定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協議沒有約定的,以所出具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為准。

5.2.受保產品遭受丟失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5.3.受保產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暴風、雷電、洪水、地震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碰撞、傾覆、出軌,或在駁運過程中因駁運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或由於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貨物丟失。

5.4.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額為限。

5.5.受保產品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貨物丟失。

5.6.保險責任自受保產品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快遞公司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受保產品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自郵局/快遞公司簽發到貨通知書(即快遞公司網站信息顯示快遞已簽收)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受保產品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6.除外責任:

6.1.本保險不承保因保險事故導致的部分丟失或貨物磨損。

6.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6.3.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6.4.在保險責任開始前,受保產品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6.5.受保產品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6.6.保險公司陸上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7.特殊貨物類別:

下列貨物為特殊類別貨物, 除非被保險人主動聯繫我司並且三方明確約定納入承保貨物範圍,否則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承保條件自動承保。對於這些特殊類別貨物,被保險人應於貨物起運前至少3個工作日聯繫平台單獨辦理投保手續,根據雙方另行達成的保險條件,由保險人單獨出具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否則該產品不予承保且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7.1.藝術品、工藝品、收藏品、拍賣品、紀念品、展品、陳列品;金銀以及其他稀有或貴重金屬及其製品;珠寶、首飾;現金、有價證券;檔、檔案、帳冊、圖紙,及其他難以客觀確定保險價值的貨物;

7.2.紅木類或其他貴重、稀有材質傢俱;單價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高檔裝飾品、高檔家居用品

7.3.易碎品(包括陶/瓷製品、大理石等石材、瓷磚、燈具等);

7.4.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其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中列明的貨物;

7.5.冷藏冷凍貨物;蔬菜、水果類生鮮貨物;禽蛋類貨物;牲畜禽魚類活動物,植物;

7.6.重大件貨物(單件重量超過40噸或者單件長度超過12米、寬或高超過2.5米的貨物);專案工程貨物(project cargo);商品車、航空器、遊艇;

7.7.精密儀器或設備(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視為精密儀器:運輸過程中對該儀器或設備的平衡、穩定、防震、防塵、搬運傾斜角度等有特殊要求;單件儀器或設備價值超過人民幣200萬元);

7.8.大宗散裝固體或散裝液體貨物;原木等;

7.9.退貨、返修貨或二手貨。

 

8.被保險人的義務

8.1.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

8.1.1.當受保產品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醒客戶提取包裹。當收到受保產品遭受任何損失的反饋或投訴,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受保產品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或快遞公司索取短、殘證明,並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如未履行上述規定義務,保險人對有關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8.1.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受保產品,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受保產品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8.1.3.對由於被保險人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的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9.理賠要求

9.1.在向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下列單證:

a.运输凭证(快递单或者运单)

b.保单(我司提供)

c.索赔申请书(保險公司提供並由被保險人填寫)

d.订单信息(系统截图)

e.物流信息证明(丢件物流官网有显示或者物流出具证明)

f.货物信息证明

g.其他资料

9.2.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單證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10.被保险人承諾:

10.1.確保平台上架的產品數據及信息準確、完整,各項內容應符合三方就受保產品約定的承保條件。

10.2.不得向我司以外的任何機構或人員洩露系統數據及投保信息。

10.3.就本協議約定的受保產品,被保險人應保證上架產品描述內容的完全和準確,如因被保險人實際給出產品信息不明確或出貨產品不符而導致任何形式的保險單引發的糾紛或法律責任均由與我司無關,因此導致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或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處罰帶來的損失),我司不會給予賠償。

 

11.我司承諾:

11.1.除非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或在法律的要求下或已事先通知,我司不會向任何外部機構披露被保險人保單的信息。

11.2.盡力確保業務系統的暢通。

11.3.我司應設有嚴格的安全系統,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任何人、包括我司的職員獲取平台的保單信息。

11.4.我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保險協議,並會於平台進行即時更新,不會單獨通知被保險人個別條款的更改。

發表評論
* 内容:
 
上一篇:一般條款